斯科瑞(870796):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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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科瑞新材料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经事后审核发现,该报告披露不完全,公司现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一、更正情况
(一)更正前:
一、 权益分派方案
……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9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由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原因导致中国结算在派发时无法代扣合格境外投资者的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将与股东自行协商税款缴纳事宜。(如适用)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更正后:
一、 权益分派方案
……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9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405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斯科瑞新材料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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